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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政策获批
点击次数:1483    发布时间: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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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透露,对边境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政策已获国务院批准,相关办法将于近期颁布。
  王振华是在“第三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上做上述表示的。他并称,该办法惠及边境企业,优化对外贸易环境。
  针对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无需提供核销单即可办理退税,王振华说:“从出口退税的票货款匹配的原则出发,特别是在普遍提高出口退税的跨境贸易试点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客观上也存在一定风险。”
  王振华进一步表示,“因此我提醒试点地区的政府相关部门严把关,把确实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需求、且近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企业纳入试点。”
王振华还指出,必须依托人民银行与税务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进出口货物、人民币等信息监控,共同加强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资金流的监管,降低风险。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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