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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九大领域
点击次数:1311    发布时间: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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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实施日前下发的鼓励民资“新36条”,国务院26日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的各部门和地方工作分工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据中国政府网26日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36条”),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文,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九大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40项工作任务。每项具体任务少则有一到数个部门负责,多则9个部门。
  九大投资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此间专家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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