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共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256份,签证金额3598.16万美元,按平均2.5%的减税幅度计算,为企业获得关税减免89.95万美元。2月份,虽然受春节假期的影响,签证份数和签证金额环比仍上涨17%和289.39%,共签发证书138份、签证金额2862.92万美元。签证产品主要涉及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车辆、光学制品、玩具等。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于2010年6月29日签署,其项下早期收获清单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列入清单的806项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大陆总计给予台湾539项货品纳入早期收获清单关税优惠,而台湾给予大陆的早期收获清单产品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产品。按照降税的时间安排,2011年,在台湾给予大陆关税优惠的267项商品中,有67项为零关税;2012年,零关税商品将达到253项;2013年,267项商品全部实现零关税。
企业只有获得ECFA证书才能在进口方享受关税优惠待遇。为了使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顺利获得关税优惠待遇,广东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办证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签证信息,全天侯宣传ECFA优惠关税政策;二是将ECFA证书的填制要求、降税清单等资料挂在广东检验检疫局外网,供广大出口企业了解和学习;三是将具体的原产地标准及详细的降税清单内容及时导入广东检验检疫局研发的《各国优惠关税查询和应用系统》供企业查询和利用。
(信息来源:广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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