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快速注册
关于商会关于商会 加入商会加入商会服务大厅服务大厅

汕货在线网站

网罗优秀外贸出口企业

详细内容
首页>> 外经贸新闻>> 详细内容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发布 微型企业”将享政策呵护
点击次数:1402    发布时间:2011-08-03  
【字体:  

    企业是汕头经济发展的主体。最近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微型企业”标准。这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占主体的汕头无疑是一个利好。记者近日从有关会议获悉,我市也将积极跟踪国家即将出台的相关扶持措施,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制订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措施,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在逐步改善。但由于原划型标准中小企业面过宽,致使企业群体中最弱势、最需要政府扶持的企业难以享受到优惠政策,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这次公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发展环境、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

    我市一直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放在优先的位置,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服务和引导。今年以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民营经济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继续增强,有力拉动了整体经济增长。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403.85亿元,占GDP比重达63.1%,同比增长11.6%,高出全市GDP增幅0.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涉及领域不断拓宽,逐步形成多渠道、宽领域的投资格局,市场驱动型投资成为主动力。在对外经济发展中,民企的作用日益凸显,出口比重显著提高,优势地位逐年增强,对我市外贸出口的贡献越来越大。在工业经济领域,民营经济同样发挥着推动发展生力军的作用,上半年民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6%,高出同口径工业增幅3.5个百分点。接下来我市除根据最新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加紧研究制订针对性扶持措施外,还将引导一批行业优势企业与对口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紧密、系统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围绕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促进企业从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同时继续加强对企业的上市辅导,积极帮助解决上市过程中碰到的难题,扶持更多的企业上市。

 

(消息来源:汕头日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技术支持:Micronet微网      管理员入口

  • 手机版

  • APP版

版权所有: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