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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 关于申报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
点击次数:2381    发布时间:2008-12-15  附件: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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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易团汕头分团

关于申报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

 

 

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外贸中心《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广函字〔2008954号)精神,经征求各区(县)外经贸部门和部分参展企业意见及讨论研究,现就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地点

105届广交会于2009415-5月7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第一期415-19日,第二期424-28日,第三期53-7日,换展期分别为420-23日和429-5月2对外洽谈时间统一为每日9:3019:00

二、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105届广交会维持第104届三期展览总体格局不变,大会只根据个别企业实际需求情况,结合展馆条件,在同一展期内对部分展区规模及位置进行微调。

三、展位申请

按照总体格局维持不变的原则,汕头交易团第10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推荐和一般性展位安排将总体维持第104届最终方案不变,如个别企业有调整需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微调。

1、品牌展位申请

原第104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于1218日前通过“参展易捷通”确认第10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类别及数量。

大会将在20093月份开展第106届品牌展位的企业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一般性展位申请

1)、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附件1)的展品归类,根据企业经营产品申报相关展区的展位。

2)、如参展企业与联营企业共同参展,必须在联营参展的展区拥有2个或以上展位,并在1218日前进行联营企业资料备案,一个参展企业在同一展区内最多只能申报两家联营企业。

3)、特装布展:通过易捷通申请展位,需在申请参展的同时落实特装意向。凡有意向通过对展位特装,提高企业形象,增强对外宣传产品力度的企业,在网上申请展位时须填写所申请的展位需要特装。

4)、申请一般性展位的原第104届参展企业和新申请企业,于1218日前通过“参展易捷通”申请第10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展位类别及数量。

四、展位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目前广交会展位网络申报系统已正式开放,企业可登录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栏目申报本届广交会展位,具体申请流程见《第104届广交会网上申请展位流程》(附件2)及《广交会展位网络申报系统操作说明》(附件3),企业直接在网上申报。

2、书面资料申报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原第104届参展企业只提交申请资料第(1)点,新申请企业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在“参展易捷通”完成申报展位后打印的《展位申请表》;

2)相应协调管理商会会员证书或外资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进出口资格证书、海关自理报关证等复印件;

4)申请参展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产品品牌、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国外市场商标注册等资料。

5)申请联营企业需提交“联营参展申请表”(在易捷通打印)、 联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展位推荐和安排

1、推荐

1)品牌展位由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收集申请资料,由市外经贸局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2)一般性展位由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根据第104届广交会最终安排方案进行推荐,如有企业需要调整,区(县)外经贸(经发)局将根据2007年度出口额为参考依据进行调整,然后向市外经贸局推荐。

2、安排

由市外经贸局对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根据参加广交会的资格条件,将准备纳入分配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若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市外经贸局经过综合平衡报各出口商会资格复核后,进行相应展区展位安排。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参展的企业须于1218前按区属或市直关系分别将有关申请书面资料送交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市外经贸局贸管科。

地址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市外经贸局

金涛庄东区47901

88931822/23

金平区外经贸局

金平区金砂路50号五楼

88306994

龙湖区外经贸局

龙湖区珠江路23号二楼

88730521

濠江区外经贸局

濠江区磊广大道珠浦路段

87390369

澄海区外经贸局

澄海区澄海中山南路外经贸大楼

85830705

潮阳区外经贸局

潮阳区潮阳柳园路外经贸大楼

83839085

潮南区外经贸局

峡山金光南路东沟路段外经贸大楼

87791215

高新区经发局

高新区科技中路5

88462534

保税区经发局

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5

83590047

南澳县外经贸局

后宅镇光明路经贸大楼

86804450

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于20081219需把推荐企业有关资料送市外经贸局贸管科。

2、本届广交会会务工作由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承办,请协会根据广交会文件通知,认真做好人员资料录入、各项费用收取和核对等各项会务工作,并研究和制定本届对广交会参展企业的扶持措施。

3、根据第105届广交会的规定,从第105届起建立退展位的约束与处理机制,企业申请展位必须缴交展位预订款,每个展位须缴交预订款为人民币2000元。为帮助参展企业应对当前严峻的外贸进出口形势,经研究,我市企业申请展位须缴交的展位预订款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筹集资金统一垫付。

联系人:陈跃夫、林铿

联系电话:889318228893182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

2、第105届广交会网上申请展位流程;

3、广交会展位网络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以上附件请登录“汕货在线”(http://www.st3d.com)广交会专栏下载。

 

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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