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欧盟化学品新规REACH之后,我产品出口又将面临新一波“绿色考验”。近日,欧盟已通过一项关于化学物质和混合剂分类、标签及包装的法规议案,并已纳入了联合国认可的分类准则及标签规则。新法规对化学物质的分类及标签的准则或责任做出规定,填补了REACH法规具体化学物质分类及标签内容的缺失,并与其相辅相成,共同构筑欧盟抵御危险化学品的绿色壁垒。为此,输欧化学物质或混合剂制造商和贸易商须引起特别注意。
新法令重点对化学品分类的方法、要求及时间限定等进行了解读。据悉,议案法规旨在为企业设立一个自行分类制度,要求输入物质或混合剂的贸易商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分类:1.识别及阐述其危害;2.评估有关危害的资料;3.将有关资料与法规议案所载的危害准则进行比较。标签方面,须提供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可以识别物质或混合剂的资料、危害标志、危害声明、提防声明,以及有关危害的补充资料。议案生效后,物质重新分类的限期为2010年11月30日,混合剂为2015年5月31日。现时有关分类、标签及包装的指令将于2015年6月1日撤销。欧委会希望法规议案可于今年底获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最后通过,并会就议案的应用拟定指南。可见,欧盟次调整化学品分类及标签颇为具体,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且包含更多的后续法规制定意图。
检验检疫透露,欧盟REACH仅引用《危险物质指引》及《危险制剂指引》(1999/45/EC)的相关规定,而化学品分类及标签议案将取代现行物质分类、标识和包装物质(67/548/EEC指令)及混合物(1999/45/EC指令),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欧盟化学品管理机制。专家分析,化工产业及下游轻工、纺织、医药、机电等行业中有毒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环境带来的巨大风险一直为世界各国高度关注。欧盟REACH实施击中输欧产品的软肋,预计化学品分类及标签法案严厉程度将和REACH如出一辙,输欧化工产品在两者的共同包围下,将被封堵出口之路,输欧化工等产品,尤其是纺织、机电成本将普遍提高。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为防止输欧产品出现非理性下降,企业在忙于应对欧盟REACH之际,对化学品分类及标签法案的实施也不应麻弊,须着重从如下方面加以应对:第一,应采取有效方式从整体上对不同种类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和储存分类进行严格管理,尤须把握好化学品危害级别,以及相关危害类别和对身体、健康、环境构成危害的准则,确保输欧产品的化学物质分类及标签符合欧盟要求。第二,在生产过程中采取质量控制,普遍按照危险化学品的要求严格管理使用,坚决取缔危害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提高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法规对出口产品的冲击。
(信息来源:上海外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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