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自欧委会企业总司获悉,欧委会连续发布指令2014/79/EU和2014/81/EU,对欧盟新玩具指令2009/48/EC进行了修订,增加了4种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主要包括:在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设计放入口中的玩具中,磷酸三酯(TCEP、TCPP、TDCP)每项含量不得超过5mg/kg;双酚A(BPA)的迁移量不得超过0.1mg/L。欧盟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最迟于2015年12月21日实施上述规定。
请有关企业注意采购合格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以达到新指令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法规文件详见: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4.182.01.0049.01.ENG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03600350460&uri=OJ:JOL_2014_183_R_0009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技术支持:Micronet微网 管理员入口
手机版
APP版
版权所有: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