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5〕11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原中小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专项资金的拨付申请网络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
二、具体的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5〕110号)的内容执行。
三、提交纸质资料注意事项:
1、资金拨付申请表、企业注册登记表、及所附的材料以A4纸格式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2、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目应作中文翻译标注;
4、请带齐相关发票、付款凭证原件以供校对。
5、单位法人对项目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企业在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纸质资料送报至我局外贸科,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3、905,电话:88931893,88931883,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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