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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印尼对玩具、鞋服等产品实行进口新规
点击次数:1674    发布时间:20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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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月起,美国对纺织服装产品进口实行新规,对不符合安全条例的产品将直接彻底销毁,企业违规将被重罚。从福建省泉州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起,欧美、印尼新西兰等国对玩具、鞋服等产品开始纷纷实行多项进口新规,出口企业应该及早应对。

  200812月底,印度尼西亚出台了进口产品的新规定,规定要求出口到印度尼西亚的鞋、服装、儿童玩具、饮料、电器、食品等六项消费产品须由本国合法注册的进口商进口,并在指定之港口及机场进口。与此同时,新西兰则针对儿童睡衣的标签出台新法规,于200941日起实施,新法规对儿童睡衣的标签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除了鞋和服装,部分国家对玩具进口也有新规定。欧盟在原来的《玩具安全指令》基础上作出了修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致癌物质或有毒材料。

对这些国家出台的贸易新政,业内专家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一是提高技术实力,改进工艺,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和相关标准制定等方面多下工夫;二是对法规进行深度解读和剖析,对照新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以及出口贸易环节的查缺补漏;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在这个特殊时期,更应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和应对指导,如及时收集最新出台的贸易壁垒信息,为企业开设讲座进行辅导。与此同时,专家们指出,出口多元化、开拓内销市场、品牌建设和自主创新等内功才是众多出口企业应对的长久之策。

 

                      (信息来源:中国进出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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