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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届广交会证件工作重要提示
点击次数:1526    发布时间:20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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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硬卡式IC证件,拟长期多届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谨防丢失,不能弯折,避免接触强磁场。

 二、为避免与会人员的经济损失和造成浪费,如第105届广交会需要以所持证件的身份(如参展商或国内采购商或交易团工作人员等,以此类推)与会者,请务必带回已办证件,经注册登记后可继续使用。若本届广交会中,交易团、商(协)会工作人员或参展商、国内采购商的身份或单位或职务等与所持证件不同者,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人民币。

 三、为营造顺畅、和谐、有序的验证秩序,在验证时如发现属持证人的合法IC证件但未经登记注册,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此证件将被没收,并谢绝持证人进馆。持证人属于初犯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经所在交易团团长或商(协)会会长或驻会服务单位、招展代理机构现场负责人签批,报大会主管领导核批后由提请单位领回。持证人属于重犯或证件在当届没有领回的,证件将被销毁,持证人的行为将被记录备案。

 四、鉴于IC智能证件是长期多届重复使用,丢失证件会对大会安全工作造成较大隐患,故原则上不能补办(忘记携带视作丢失)。如确有需要,必须本人写出检查或情况说明,讲清原由,经大会各办(中心)主任或商(协)会会长、交易团团长及招展代理机构现场负责人以上领导审核签字报大会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同时交易团、商(协)会工作人员证,参展商证,采购商证,每证收取工本服务费200元。

证件服务中心
    
二○○九年三月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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