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汕头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在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16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的“大礼包”,其中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全力支持引导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做大,振兴实体经济。
据了解,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区(县)财政配套奖励不少于4万元。同时,实施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围绕全市重点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重大科技专项,每项支持额度50至100万元。加大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对项目新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企业,其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两年累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且累计增加缴入市县级库税额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研发费补助;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励金额分别提高至10万元、8万元、5万元。
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方面,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初创期一次性经费补助,经市级认定的补助30万元,经省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首次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经省级认定的补助20万元,国家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并实施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30万元,国家级补助50万元。众创空间按相同级别科技企业孵化器50%的标准给予补助。我市将评选市级科技创业导师,对入选的导师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同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
我市还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对2015年至2017年实施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项目完工的下一年度开始连续三年,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市级分成部分的50%、区(县)级分成部分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企业获得事后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作为省科技厅认定的全省7个实施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将开展中小微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试点,开展科技信贷贴息,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项目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贴息50万元,对购买科技保险的企业每年按险种给予30%至70%的保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此外,实施科技创新券及服务券补助政策,实施专利资助及奖励,鼓励引进优质创新资源,加大创新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引导科技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的自主权,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创新发展。
来源
汕头日报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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