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自2017年4月1日(含4月1日)起受理的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透露,从该局辖区的企业来看,一年预计可为企业节省4.6亿元成本。
据悉,取消或停征4项中央设立的质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取消或停征范围包括取消1项,即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以及停征3项。这3项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此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要求,从4月1日起各检疫处理单位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进行收费,并鼓励各检疫处理单位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制定高于10%的降费标准。
来源
汕头都市报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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