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2017年度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出席常务理事代表人数23名,实际出席人数19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商会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此次会议由陈雄勇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商会搬迁过渡性办公场所的议案》
和《关于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变更商会章程中办公场所地址的议案》。
会议认为: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6〕62号)和《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发改局关于印发深化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民函〔2016〕282号)的有关精神,商会作为市的试点单位,秘书处应尽快落实办公场所搬迁的工作。经多方对比,同意确定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B-1-06-A地块卫星大厦409房为商会过渡性办公场所,搬迁日期为6月17日。同时,会议同意以通讯形式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更改原章程办公地址内容。
信息来源:商会电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17-05-12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