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汕头市政府召开第十四届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汕头市“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工作,审议并通过《汕头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质量工作建设成效显著,质量创新机制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整体领先,打响汕头质量、汕头标准、汕头制造、汕头品牌,推动经济转型、民生改善、城市发展等各领域工作实现新跃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针对汕头市正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实际,将创建的指标要求和工作任务,纳入该规划之中,将创建工作与推动《规划》落实互相促进,相得益彰。《规划》把“坚持创新引领”作为《规划》的首条基本原则,把质量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化质量创新意识,突出创新引领作用,推动质量理念创新、质量技术基础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质量文化创新等多元创新,让创新贯穿到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规划》从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强化质量惠民行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对全市的“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形成完整的体系,促进质量工作全面发展。
《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汕头市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对提升汕头市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规范市场的经济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质量、促进汕头经济转型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