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12月6日,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进会,对全市“创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政府林晓湧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陈汉雄副秘书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了质监、住建、商务、环保、发改、经信、工商、食药监等责任单位汇报创建工作进度情况;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质量强市办精心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全力推进“创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逐步确立了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出台了一揽子推进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论述。强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明确提出“质量强国”。今年9月1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就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这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力度。我市开展“创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创强”工作,既是我市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中心城市的内在要求,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顺应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共建和谐美丽家园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打造亮点、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创强”攻坚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速增效,不折不扣完成“创强”各项指标任务。一要抓进度,补短板。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强”工作方案的要求,仔细对照时间进度,认真查找问题差距,对进度落后的指标内容,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分析研判,采取措施,力求进度追上计划;要坚持目标导向,找到质量发展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补齐短板,解决弱项。二要抓诚信,树品牌。大力开展质量诚信建设,促进企业打造出叫得响、拿得出、过得硬的品牌,推动汕头产品向汕头品牌转变;大力实施名牌激励政策,推进品牌培育领域全覆盖,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大力保护和支持区域品牌发展,提升区域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要抓创新,破难题。大力推动质量创新,在工作上体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深入打造、加快建设《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澄海玩具产品质量信用追溯系统、企业电子商务能力评估等3个创新示范项目,力争在明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有推广价值的亮点特色。尤其是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应用澄海玩具产品质量信用追溯系统。四要抓基础,建平台。夯实质量发展基础,着力加快国家洗涤护肤用品质检中心和日用塑料制品等4个省站、计量中心的建设,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技术服务。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的社会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以质量求突破、靠质量促转型、用质量增实力,努力打造全国质量工作的标杆城市,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推动汕头全面迈入质量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