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美国
美国拟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审查。
2018 年 4 月 30 日,美国财政部官员会见多个行业组织,讨论一项最新的立法草案,拟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审查。
该立法草案将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权利范围, CFIUS 将可以进一步限制中国资本对美国公司的投资。不过,面对来自科技公司和其他一些行业的压力,该立法草案已经进行了多次修改,以缩小监管的权限。
美国考虑对中国科研人员设限。
特朗普政府担忧中国日益增长的技术实力,考虑采取严厉措施阻止中国公民在美国大学和研究所从事敏感研究。为此,白宫正在讨论是否要限制中国公民进入美国,包括限制发放某些类型的护照,以及扩大和细化有关对在美企业和学校从事军事和情报项目的中国研究人员的相关规定。
美国公布知识产权“特别 301 报告” 。 2018 年 4 月 27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关于贸易对象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年度报告,报告连续 14 年将中国列入“优先观察名单”,对网络盗版等侵权行为提出批评。此次的“特别 301 报告”聚焦的是知识产权保护及执法问题,以及依靠知识产权保护影响美国企业的市场准入壁垒,包括在制药和医疗设备行业领域的壁垒问题。
美国将对所有钢铁和铝关税豁免国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 2018 年 5 月 1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助理彼得•纳瓦罗在“美国钢铁协会和钢铁制造商协会会议”上表示,所有获得 232 调查针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关税豁免的国家将被适用关税配额或“他限制措施”,并表示特朗普政府的指导原则是任何获得钢铁和铝产品关税豁免的国家,或诸如欧盟这样的实体,将被适用关税配额或其他限制措施,以保护美国的钢铁和铝产业免受进口冲击,从而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
Ø 欧盟
欧盟出台新公司法规以便于跨国经营。
2018 年 4 月 25 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新的公司法规,以使公司合并、拆分及在单一市场流动更为容易,从而有助于企业跨国经营,实现创业和企业经营的数字化,刺激增长。新规还将保证雇员权利,防止税收滥用。
欧盟拟立法打击科技行业不公平商业行为。
根据欧盟委员会正在草拟的法案,欧盟委员
会将首次设法规范科技巨头与依赖其服务的小企业及商家之间的关系。新规旨在针对科
技行业一些“有害”的商业惯例。该草案显示,如果“网络中介服务”未能自行或通过
一个调解机制处理好企业投诉,那么企业可以向其集体救济机制提起诉讼。
德国欲限制中企购买德企股份。
德国经济部部长阿尔特迈尔希望“更好地保护德国企业免受中国投资者的影响”,要求将之前中企收购德国公司股权的审查线,从 25%降至20%、 15%甚至 10%,以限制中企购买德企股份。德国敦促欧盟国家同意“限制中国等非欧盟国家收购企业”的新规则,希望从 2018 年底起实施对外直接投资的严格验证。
Ø 中国
证监会拟规范券商基金海外投资并购。 2018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就券商和基金公
司境外设立、收购和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新规要求券商和基金引导境外
子公司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业,清理精简业务体系;提升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管
理办法规定,券商基金的境外机构仅能从事金融业务和金融相关业务,禁止从事与金融
无关的业务;不允许境外控股机构滥设机构。
信息来源: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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