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从全面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成本、严打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九个方面加快推进我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通知》自3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结束。
《通知》明确,将分类有序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要求,分业态分形式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低风险地区推动市场主体全面复工复产复市;中风险地区推动市场主体基本复工复产复市,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编辑| 信用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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