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快速注册
关于商会关于商会 加入商会加入商会服务大厅服务大厅

汕货在线网站

网罗优秀外贸出口企业

详细内容
首页>> 政策法规>> 详细内容
粤低风险地区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市 合规个体户无需批准即可经营
点击次数:1401    发布时间:2020-03-22  
【字体:  

3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从全面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成本、严打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九个方面加快推进我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通知》自3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结束

    《通知》明确,将分类有序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要求,分业态分形式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低风险地区推动市场主体全面复工复产复市;中风险地区推动市场主体基本复工复产复市,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其中,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市场主体,以及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业等,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市;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推动尽快复工复产复市。符合各地复工复产复市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编辑| 信用广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技术支持:Micronet微网      管理员入口

  • 手机版

  • APP版

版权所有: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