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半场,世界下半场,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波已然辐射全球。外贸企业之前所担心的进出口受阻,如今演变为残酷的现实。在诸多国家忙于应对疫情之时,贸易合同纠纷也逐渐浮出水面。那么,外贸企业该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刊特请到德衡律师集团合伙人、律师杜越,由她谈一谈外贸企业不得不知的应对策略。
杜越认为,外贸企业可从自身实际出发,借助“三把剑”稳住业务,分别是:口蜜腹剑(谈判和协商)、唇枪舌剑(仲裁和诉讼)、真枪实剑(承认和执行)。
口蜜腹剑:谈判和协商
“口蜜腹剑是什么意思?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嘴上说的很甜,但是心中要有数,在法律上概括为谈判和协商。”杜越表示,大家可能觉得谈判和协商与法律没有太大的关系,那就错了。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法律的支撑作用越来越重要,其实谈判跟协商都是有技巧的。
对于能否因疫情解除或变更贸易合同,首先我们要清楚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三类,分别是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
“对于这次疫情,我们更倾向于把它理解成社会异常事件。”杜越说。而对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其实是有争议的。事实上,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如韩国、意大利、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对不可抗力均没有明确的定义。疫情进入了世界下半场,外贸企业在研究中国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的同时,也要研究交易相对方所在国家法律对不可抗力的定义。
如果一些国家的法律对不可抗力没有明确的定义,是否还能适用不可抗力呢?杜越解释说,可通过4个步骤加以分辨。第一步,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不可抗力条款;第二步,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法律适用条款;第三步,看合同是否自动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四步,根据冲突法看与合同最密切地的法律。
关于协商和谈判,有很多量身定制的方法。杜越建议外贸企业以协商为主来解决纠纷,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减损。
唇枪舌剑:仲裁和诉讼
如果企业发生了争议,而且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可能就要真正进入唇枪舌剑的过程当中了,即仲裁和诉讼。
国际仲裁流程主要有哪些?据杜越介绍,首先对于仲裁申请人,也就是说对于认为自己权利被侵害的一方,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另外一方就要提交答辩或者同时提交反请求(如果他觉得自己的权益也受到了损害的话)。双方提交之后,就会组成仲裁庭。组庭之后,大家会把仲裁地、仲裁语言、仲裁适用的法律等基础性的程序性条款都商议确定好。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会出具一份审理范围书来确定这些程序性条款。
程序条款确定之后,就会进入实质性的审理过程当中。这时候双方就可能有一轮或者两轮甚至三轮的往返的请求和答辩。在书面请求答辩之后,如果是一些简易的案子,可能就书面审理不再开庭了。如果是一些需要证人证言或者一些复杂的案件,可能就需要到一个地方去开庭。庭审之后,仲裁员才会出具仲裁裁决。
“除了刚刚所说的,仲裁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证据。”杜越提醒外贸企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留,并且交付任何一份材料给对方的时候,都要对方确认收到,或者通过邮件再次确认。
在国际仲裁中,证据主要包括同期文件、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同期文件是指当下发生的一些文件,比如邮件往来记录。当时发生的同期文件的效力往往高于后补文件的效力。在国际仲裁中,证人证言还有一定的被采纳的可能性,但在国内诉讼中被采纳的可能性非常小。对于一些专业上的事实,当法官、仲裁院和双方律师都说不清楚的时候,就要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来发表一些意见。
真枪实剑:承认和执行
“如果打赢了国际仲裁案,是不是就意味着结束了?当然不是。如果没有去执行的话,钱还是到不了你袋子里。所以,更重要的就是最后一步——真枪实剑,也就是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杜越说。
承认和执行在国内怎么做?杜越举例说,一份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胜诉仲裁裁决到中国来,企业要向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内的法院是四层级的,从基层人民法院到中级人民法院,再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是现在很多仲裁裁决对应的一个执行机构。
对于不予承认和执行,杜越表示,可以根据七点理由看一下是否存在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理由,分别是无行为能力/无效法律、未能申辩、超裁、程序不当、裁决无拘束力、争议事项不能仲裁和违反公共政策。“如果符合这七点中的任何一点,那么我们就可以去抗辩裁决,不用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即便仲裁裁决败诉了,也是有挽回的可能的。”杜越进一步解释说。不过,企业也不能滥用这些理由。
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一些知名的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都是会承认和执行的。如果企业想要为己方争取更大的利益,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看看是否有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空间。
来源:进出口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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