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9日下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备受关注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据悉,ECFA内容涉及双方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程序内容。两岸学者表示,ECFA的签署,基本解决了两岸经贸合作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问题。协议的实施将逐步消除两岸贸易壁垒、合理配置资源、拓展合作领域,有助建立投资双向化、形态多元化、产业链合作化的新模式。
陈云林(右)和江丙坤(左)在会谈前握手。昨日9时,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在重庆举行。
新华社记者 陈建力 摄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也将对两岸经济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和深远影响:
一是有利于两岸共同提升经济竞争力。二是有利于两岸共同增进广大民众福祉。三是有利于两岸共同促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四是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
记者昨日从国台办获悉,29日下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备受关注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据悉,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内容涉及双方合作措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程序内容。
逐步消除贸易关税壁垒
根据协议内容,ECFA的目标为: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在协议中,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
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协议提出,为强化并扩大协议的效益,两岸双方将加强经济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双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同时,双方还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
知识产权协议同时签署
ECFA的一大亮点是,根据早期收获计划,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等四类。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此外,双方当日还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
“两岸关税税率相互最优惠”
专家称ECFA签署有助两岸建立经济合作新模式
■解读
两岸学者表示,ECFA的签署,基本解决了两岸经贸合作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问题。协议的实施将逐步消除两岸贸易壁垒、合理配置资源、拓展合作领域,有助建立投资双向化、形态多元化、产业链合作化的新模式。
具体协议半年内签署完
协议:在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
解读:ECFA商谈专家组成员、国台办经济局前局长、清华大学台研所所长刘震涛表示,ECFA是一个大的框架协议。协议中涉及的每个行业都需要双方进行具体协商,这就需要一定的期限,6个月是国际通用期限。
降税节省两岸企业成本
协议:按照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实施降税。双方各自对其他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较低时,则适用该税率。
解读:刘震涛称,大陆和台湾目前都是WTO的成员,ECFA的税率是大陆和台湾之间的降税税率,而在每一个行业的某一类货物中双方WTO的税率如果比ECFA的税率低,将按照WTO的税率执行。这说明双方的让利已经大于对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和组织的让利,都是最优惠的税率,节省两岸企业的经营成本。对于大陆民众,最直接的好处是ECFA签署后台湾的农产品进入大陆的成本会降低,老百姓可以吃上更便宜的台湾农产品。
两岸设立ECFA常设机构
协议: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
解读:刘震涛称,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是ECFA在操作过程中的一个常设机构,它在ECFA执行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签署ECFA只是一个开始,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将由这个机构解决。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设计说明了两岸的经济合作逐步进入制度化、机制化轨道。
大事记
2005年4月
国共两党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2008年12月
胡锦涛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两岸可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
2009年12月
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2010年1月
ECFA两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
2010年2月-6月
两会分别在台湾桃园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商谈,渐次敲定协议文本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
(信息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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