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的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达18%,高出发达国家约一倍。与此同时,居高不下的税费和过路过桥费等物流成本让物流企业叫苦不迭。6月8日,国务院部署要求降低物流企业成本,从税收、土地政策、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和加大物流业投入等方面着手,促进物流行业良性发展。
减轻税负
税收是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之一。自2009年国务院通过物流业振兴规划以来,很多物流企业一直在呼吁应该在税收等方面作出一些政策调整。
目前物流各个环节的税率并不统一,税率混乱、重复征税等一直为人诟病。据了解,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执行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在此次国务院会议下发的公告中,首先就明确提出在税收方面对物流企业减负。包括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业界期盼的营业税统一问题有望解决。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此前曾透露,未来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有望统一按3%征收。
降低收费
另外,过路过桥费在物流业成本中占比颇大,对于物流业来说,路桥费直接占到物流企业总成本的三分之一。
业内人士表示,公路收费本是国际惯例,但我国在高收费之外,乱收费和过度设置收费站司空见惯,“过多的收费站让高速公路不高速,严重影响了物流效率,这才是推高物流成本的关键。”
上述配套措施提出,要促进车辆的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业内人士预计,减轻税收负担、降低过路费将直接降低物流企业的成本,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盈利水平。
物流业“国八条”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配套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国八条”。这8条措施如下: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引导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
(消息来源:中国经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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