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有关事宜的函》(商广函字〔2008〕749号)通知精神,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仍采取交易团定向组织方式,对在定向组织名额范围内国内采购商继续给予免费办证的优惠。本届进口展区展品以工业类为主,消费品类为辅;设立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电子信息及家电、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原材料等9个产品区。进口展区招商对象仍为与进口展区产品对口的有采购需求的进口业务自营或代理企业、政府部门或机构,资质标准为:
(一)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
(二)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三)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四)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
国内采购商证使用范围为第一期琶洲馆A、B、C区通用,一人不能同时办理两种或以上广交会证件。
请各区(县)外经贸部门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并有采购意向的企业,填妥《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1),于9月15日前报我局贸管科,我局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采购商按进口产品对应程度和进口额择优安排。
联 系 人:翁德滨 林铿
联系电话:88931822 88931823
传真号码:88931821
电子邮箱:stjyt@ec.com.cn或stjyt@stdwmy.139cm.com
特此通知。
附件: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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