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企业在境外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指定了什么应对措施?
为了解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总体状况及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家商务部颁布下发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境外投资发展,提高对外投资保障水平。
企业怎样反映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国家商务部采取什么途径予以解决?
企业可针对报告要求的一项或几项内容随时或不定期如实报告,统一以书面和网上报送形式报送商务部(合作司、相关地区司、公平贸易局):或利用商务部政务信息互送处理系统报送报告材料:也可以在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合作指南子站“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栏目上直接填表发送,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合作司加工出:hzjg@mofcom.gov.cn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oft_tbi@mofom.gov.cn)。报告的撰写和签发采用署名制。
商务部定期公布有关报告内容,提醒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并通过高层互访、双边经贸混委会或其他外交途径进行磋商,如涉及投资壁垒或服务贸易壁垒,依找《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的规定,商务部可进行立案调查。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了解企业境外投资政策依据参阅哪些文件?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9]汇管投字第38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清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11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清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110号)
《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国家外汇管理令2002年第32号)
财政部印发《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外自(96)第21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粤汇发[2002]137号)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印发《关于广东省境外投资审批试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外经贸合字[2003]16号)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16号)
国家发改委、中国进出口银行印发《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政策的通知》(发改外资[2004]2345号)
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印发《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
(信息来源:广东企业走出去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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