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单证
1.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使用委托报关纸质文书格式。
3.进出口报关单随附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和“委托报关协议”,该格式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和“委托报关协议”为一式三联,无碳复写。第一联为海关留存联,第二联为被委托方留存联,第三联为委托方留存联。
(二)办理委托报关的方式
第一种是以其委托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这属于委托代理行为,报关企业与委托其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委托人之间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或称委托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的取得、行使和效力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报关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仅必须在其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之内,而且还必须遵守其委托人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报关代理人违反《海关法》的规定,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这是报关企业接受其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报关手续,应当视同报关企业自己向海关申报,因此,报关企业应当承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相同的法律责任。至于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如何确保规范实施以及具体操作等问题,还需要由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做出进一步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
进出口货物是由收发货人进口或出口的。收发货人在与境外商户进行该货物的贸易磋商直到最后签订进出口合同的过程中,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也持有有关该货物的真实合同、发票、信用证、货物清单、运输单据等商业单证;一些非贸易性的货物,例如,接受捐赠的货物,收发货人也应当知道该货物的有关详细情况。在其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时,无论报关企业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货物的收发货人都应当将有关货物的详细情况如实提供给报关企业,以便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收发货人向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提供情况时,还应当提供收发货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以便海关需要直接向收发货人了解情况时能够找到收发货人。收发货人未向报关企业提供全部、真实情况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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